今天和麻吉討論到獨家試愛這部電影

她看完之後, 我問她個問題

我問: 
假如自己的男人/女人劈腿了,那麼你不能容忍的是他/她愛上對方還是搞上對方?


而她回答:


她的理由是: 因為代表他已經不愛了!




但...我的答案是:




我認為...

也許性愛是可以分離的!

但感情這回事難以控制,性慾較好控制!

既然是可以控制的東西,為什麼還做不到!?

除非早已經確實相愛,才做的...那我無話可說!

(那這樣也應該要分手才對)




但若是純綷 "精蟲上腦" 的話,那就不能容忍了!

只有分手一句話可以說而已!

(別把賀爾蒙當藉口, 人不是"畜生")






有和麻吉聊天了之後, 才知道原來她是選擇這個答案!

不曉得其它人的答案及解釋會是什麼!?

好想知道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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